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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斯观点

博斯文化传播|博斯文化传播|2009-02-05

博斯观点
      
在这个竞合的时代,出色的策划不只是形式,不只是技巧,更重要的是企业与品牌内外两个360度行为圈之间的沟通与传达。正是基于对这种理念的理解,我们更注重传播的长尾效应,更注重传播范围的精准。
      我们是以广告为生的,但以拿客户的钱去表演自己的爱好为耻。广告和企业的其他行为一样,是建立在科学、系统的基础上的艺术表现,所以我们在策划时更注重务实。      常见的广告在传播主体上,是一种寄生在媒体内容上的商业讯息(广告或软文)。而我们主张的广告是基于人们的交往互动、口碑和社群关系上的传播,每个人、每个社群都可能成为传播的渠道,从主动的兴趣到互动的体验,再到广泛的扩散。
      网络营销能为受众提供互动参与的切入点和品牌扩散的便利,聚合受众长尾,从而使得品牌信息在目标消费层得到扩散和传播,精确击中到核心消费群体。
  策划人的责任在于企业品牌无形资产的增长和产品的销售。没有销售,就没有策划人存在的价值和理由。生存的法则首先是尽自己的本份,让企业品牌信息在目标消费层得到扩散和传播,精确打动核心消费群体是策划人的本份。如果尽不到本份,就没理由挣你一分钱,相反,会为您花费的每一分钱而愧疚……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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